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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酱香酒“五大单品”实施按年份定价

2018-08-13 08:23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8月8日,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下发《关于茅台酱香系列酒建议指导零售价格的通知》。通知显示,为了维护经销商、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茅台酱香系列酒良好的品牌形象,制定《茅台酱香系列酒建议指导零售价格》。

在附件中,对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贵州大曲酒、汉酱酒、仁酒等不同年份的价格都进行了标准制定。

以茅台迎宾酒为例,2018年的53°500ml茅台迎宾酒零售价为128元/瓶,2017年同款138元/瓶,单瓶每年有20元的加价,以此类推,一直到2011年同款258元/瓶。而最新推出不久的53°500ml茅台迎宾酒(中国红)2018年价格为198元/瓶,去年产价格则在218元/瓶,也是按照每年上涨20元的标准执行。

另外,53度500ml茅台王子酒虽也是按年加价,但每瓶每年的加价标准随年限增加而提高。如2018年王子酒的零售价228元,2017-2013年,每年加价30元;而2012-2011年则每年加价40元。这样一来,2011年的王子酒价格高达458元。

同时,53度500ml茅台王子酒(珍品)每年加价40元或50元不等,那么,2011年的珍品王子酒零售价高达778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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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件中来看,茅台酱香酒此次出台“按年份定价”的指导价格表:一是为了“维护经销商、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为了“树立茅台酱香系列酒良好的品牌形象”。

“维护经销商、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针对的应该是市场上的年份酒定价乱象。”有熟悉茅台的业内人士指出,“白酒消费市场,年份酒无论从饮用价值还是从收藏价值上来说,对消费者都具有比较大的吸引力,同时,保值品的属性,也让存货的经销商出货年份酒有利润保障。但是目前市场上年份酒的定义不明,概念模糊,价格体系混乱,甚至还有虚假标签的现象,损害了经销商与消费者的利益,酱香酒出台价格标准,对其经销商与消费者都是好事。”

“至于梳理茅台酱香系列酒良好品牌形象,在我看来,有两层意思。”该业内人士提出,“一方面,治理市场茅台酱香酒价格乱象,维护了品牌形象,另一方面通过年份定价打造出更完整的价格体系,实现了老酒的价值回归,拉伸了茅台酱香酒的品牌价值。”

微酒点评:

1、这是茅台酱香系列酒首次对旗下单品进行年份化价格梳理,且此次推出定价标准的五个单品,都归属于茅台酱香系列酒三大全国性战略品牌与三大区域性重点品牌之列,对于其年份价格的梳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产品的价值感,减小酱香系列酒发展阻力,这对茅台将酱香系列酒扶持为茅台发展“第二极“具有战略意义。

2、值得注意的是,4月18日,中酒协宣布将出台首份白酒年份标准体系,对年份酒准入、企业年份酒表述体系以及第三方监督备案制都将做出明确规定。且茅台、泸州老窖剑南春、郎酒等全国性名酒企业都对旗下部分产品进行了年份划分与价格标准制定,随着更多企业将更多产品的年份标准制定起来,以及中酒协标准的出炉,酒企与中酒协两方监管下,年份酒市场的乱象或将得到有力整治。

    关键词:茅台.系列酒 酱香酒  来源:微酒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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