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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团突然重罚“自己人” 从中折射出了四层意思

2018-07-12 07:57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7月11日,微酒获悉茅台集团近日下发的一份通告。通告对集团下属有关部门的审查不严及子公司违规宣传的行为进行批评并实施了相关处罚。

通报中指出,茅台集团公司在近期品牌监管过程中发现,有公众号等平台和媒体发布了未经集团审批的文章,并且文章未明确界定集团与子公司关系。

此外,在网络购物平台销售时,有产品未经集团审核,以“茅台集团出品XX酒”为噱头宣传推介,存在夸大宣传,内容误导公众的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事宜,茅台集团决定对相关部门以及子公司分别给予取消2018年评优资格、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数额保证金、暂停两家子公司品牌业务等相应处罚。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微酒点评:

1.从本次处罚范围来看,除了涉及两大子公司的业务暂停整改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相关部门也因审查不严而遭“连坐”;将违规的集团子公司到相关审查监督机构“一锅端”,可见茅台在打击传播上“蹭”主品牌和打“擦边球”等违规行为方面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强。而此举无疑也释放出两个信号:第一,今后茅台对于类似的宣传的违规行为将是“零容忍”的态度,不能心存侥幸心理;第二,茅台在审查监督方面将更加严格。

2.从被处罚的主体来看,可以说都是茅台“自己人”。虽然,茅台在过去几年一直在通过法律途径加强对市场上的违规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但处罚对象更多的聚焦在开发品牌运营商身上。显然,此次茅台已经开始在大力着手内部的整顿和清理。这也标志着茅台领导班子敢于正视当前品牌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正在努力地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3.值得注意的是,茅台集团在去年出台的《品牌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子公司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要突出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正确界定自身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关系。

明确承办主体,禁止简称或缩写为“茅台集团”或“贵州茅台集团”,禁止不表明真实身份借用“茅台集团”或“贵州茅台集团”名义开展各类商业宣传活动。显然,此次处罚一方面是严格执行品牌管理办法,维护母品牌的形象;另一方面也是倒逼子公司规范传播和提炼自己品牌特色,以更加市场化的态度融入到市场竞争,而不是依靠“蹭母品牌”的光环度日。

4.从整体上来看,茅台此次敢于对内部机构“动真格”的举措来看,未来,不仅是品牌宣传的趋严,茅台的管理也将更加精细化。有消息人士透露,从茅台设有专职纪委书记的动作来看,以后“各方面”都会更加严格。

    关键词:茅台 茅台集团  来源:微酒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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