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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寿酒限令”看禁令雷区有多危险

2015-08-18 14:47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四川省通江县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该《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范围进行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举办酒席进行了界定:可以操办的酒席包括婚嫁、丧事和寿酒。其中,举办寿宴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且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除上述三类外,搬迁、谢师、满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此消息一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最终“落”到修改其中部分不科学提法的“下场”。

近段时间来,在中央“反风”“反腐”的大力推动之下,为了进一步整顿“四风”,遏制腐败,把权力约束在笼子里,构建绿色的政治生态,以求达到“标本兼治”的功效,全国各地纷纷相应中央号召,出台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禁令。

不可否认,一项政治禁令、新规的出台,必须要符合社会背景要求、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要具有足够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只是单纯的为了禁止而禁止,只是为了显示杜绝歪风邪气的决心而“没事找事”,这样是极易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潭。正如网友所言:“如果单纯禁止有效的话,何不出台一条禁令,让公务员下班后只准呆在家里,以此避免公务员外出奢靡腐化?或者是发出一道命令,禁止公务员与任何人交往,禁止礼尚外来,以此来杜绝歪风邪气岂不是更简单易行?”

“寿酒限令”引发质疑之声,恰恰向我们揭示出科学禁令的重要性。不科学的禁令、规定只会被我们所抛弃,最终是“吃力不讨好”,还可能造成了行政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这个禁令“雷区”我们坚决不能踩。那么,“寿酒限令”到底踩到了那些“雷区”?

一、未充分尊重民意

古语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正是这个道理。一项禁令的出台,是否具有可行性,尊重民意与否是一项跳不过去的“硬性”指标。从最近的调查中发现,对通江县在遏制办酒席风气方面所做的工作,评价为“合格”或“优秀”的占比26.3%,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达不满。作为一项行政禁令,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示不满,能够说充分尊重民意吗?答案不言而喻。正如网友所言:“《村规民约》这样规定是否侵犯个人权利不说,如果真是当地多数百姓自己愿意用《村规民约》来限制个人权利,直接用《村规民约》限制好了,又何须政府来审批?”“寿酒限令”成为了政府不放心从而必须从制定到执行都严加控制的“统治工具”。近日,通江县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接下来将进行深入的民意调查,往引导、倡议、宣传教育方面调整。”便体现了民意对于政府决策、政府禁令的重要性。

二、不符合当地习俗

此外,禁令措施的出台还需要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符合一定的公序良俗。然而,“寿酒限令”却不然。它是对民间风俗习惯给予的一种“强制性”控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对于民间习俗或习惯,给予硬性规定和处罚是不合法理的,选择什么时候办寿宴是老百姓的私权,政府行政上是无权干涉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也表示,“依法治国是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是说政府觉得是好事就能管,一定是要有法律依据和授权,否则就是对老百姓的生活进行干预。这一通知就是超越职权、于法无据。”如果出台的政策规定涉及地方群众的日常生活事务,务必要充分考虑尊重当地的社会习俗,否则将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三、实用范围欠妥当

实用定位是否准确也是衡量禁令是否科学的一条重要标志。 “寿酒限令”起初在定位上除了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还涉及到了普通群众,这中做法是有失妥当的。如同网上评论所说:“该《通知》的适用对象,应该是国家公职人员,对普通百姓作出禁止性规定和处罚细则,政府是否管得太宽了呢?”如果把本应该用来约束官员干部的一些规定,强制性地绑架在群众是身上,那无疑是越俎代庖、管的太宽。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更好的方式是教育引导,而不是“硬邦邦”的规定、约束。政府用‘一刀切’强势推行操作性并不强。

通江县“寿酒限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缺乏一定的考量,没有真正地下沉到基层中去,欠缺一定的科学性,所以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反对。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要牢牢把握科学性这一原则,科学制定出的规章制度,才会具有操作性、常效性、认可性。

    关键词:限酒令 民意 风俗  来源:华声在线  蔡筱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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