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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收购琥珀啤酒 深陷“贿赂门”(2)

2017-03-14 08:37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持股

2009年2月,最终的改制方案提交邹平县政府并获批,华润雪花出资2.85亿元整体收购了琥珀啤酒厂。改制后的企业名为华润雪花啤酒(滨州)有限公司(简称“雪花滨州公司”)。2009年4月,改制基本结束,董金河等7人在改制后的企业内仍位列管理层。之前他们提出的持股问题也进入了具体操作阶段。

2009年2月12日,董金河等人注册成立邹平众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360万元。董金河称,华润雪花与众邦公司约定,两年后回购这10%的股份。改制后的雪花滨州公司注册资金1.8亿元,依照10%的比例,众邦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增资至1800万元,故需要再增资1440万元。

按照约定,众邦公司要在2009年11月将1440万元增资汇入华润雪花账户。根据比例,董金河还需要再出资960万元,田洪波、宋晓柏、杨成华、刘恒民各自需要再出资80万,朱兆岭需要再出资120万,李国栋需要再出资40万。

面对960万元的增资,董金河表示无能为力,于是向邹平县政府求助,希望可以由县里暂借。2009年9月10日,时任邹平县县长范连生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听取琥珀啤酒厂改制情况汇报。这次会议的会议纪要记载的“资金支付情况”中载明,“琥珀啤酒厂领导班子入股华润雪花啤酒滨州有限公司暂借800万元。同意这笔800万借款,以其华润啤酒滨州公司股权作抵押,三年内确保归还,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800万元到账后,董金河将这笔钱连同从其他处提取的160万元,作为自己的股金汇入华润雪花账户。刘恒民等6人也将自己增资的款项汇入。至此,众邦公司持股雪花滨州公司10%股份的工作全部完成。

惯例

根据双方订立的协议,华润雪花与众邦公司约定2年后回购股份。但仅过了几个月,2010年2月,双方即开始商谈回购问题。

对于为何提前回购,董金河称,2010年时,华润雪花方面有一些资本上的动作,不愿意带着他们这些小股东,所以提出来回购。但众邦公司并不想卖,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华润雪花在资本运作方面有所斩获的话,本金能够增值更多。华润雪花表示,为了企业的综合发展战略,必须回购众邦的股权,在是否回购的问题上没得商量,但价格可以谈。随后双方开始讨论回购价格,最终确定收购价为6300万元。

华润雪花参与改制谈判及回购的一名负责人在法庭证言中表示,华润雪花有一个惯例,给予新收购的企业10%-20%的股份,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有当地的人在,当地的一些关系比较好协调,业务上也熟悉。琥珀啤酒厂管理层提出参股收购后的企业,华润雪花也有这方面的先例,但不希望他们长期持股,一般是在2年到3年后就收购回来。提前回购众邦持有的10%股份,是因为董金河和改制后的新公司管理层出现了许多矛盾。另外,众邦是小股东,公司经营的时候,很多内容都要小股东签字,会产生经营不顺畅的问题。最终的收购价格是集团的董事会开会决议批准的,收购股份有严格的程序,最后也进行了公示。

在收到6300万回购款后,除了将800万元借款归还邹平县政府外,在扣除了一些差旅费等基本费用、股东工资、企业所得税等成本后,剩余款项被分配到7人名下。

夏培剑、刘力等参与了改制的官员在法庭证言中均提及,琥珀啤酒厂管理层成立众邦公司,持股改制后企业10%,受益人是董金河等7人,县里从中没有受益。

司法材料显示,董金河等人最终被查处,源于原琥珀啤酒厂职工的持续举报。目前仍可检索到原琥珀啤酒厂职工举报董金河等7人的各类材料,举报内容涉及董金河等7人利用改制机会侵吞国有资产,特别提及了7人股份被回购后获益的内容。

据悉,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滨州中院尚未开庭审理。

关键词:国产啤酒 并购 雪花啤酒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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