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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最严酒类管理条例 酒企面临品质考验

2015-08-06 09:29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务委员通过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条例明确指出“年份酒生产者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各类基础酒、调味酒贮存年份及量比”;“预包装白酒应在标签标识上标注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的执行标准”;“酒类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志”。《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四川出台史上最严酒类管理条例

《条例》第十三条:预包装酒类应当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的标签标识。酒类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酒类的标签标识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误导消费者。

预包装白酒不得虚假标示配料、执行标准等内容,应当在标签标识上标注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的执行标准。

年份酒生产者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各类基础酒、调味酒贮存年份及量比,并留存追溯、查验材料。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在配料表中标注各类基础酒、调味酒贮存年份及量比,并留存追溯、查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违法生产经营的酒类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酒类。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作为白酒产销大省的四川,开始在纯粮酒、酒精勾兑酒和年份酒的规范上动真格了。

纯粮酿造还是酒精勾兑一眼识别

虽然是四川出的管理条例,但是这对于贵州白酒来说,也有着指导性的意义。

国台酒业副总经理邹江鹏表示,贵州白酒曾经在2013年制定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时候讨论过《陈年酱香型白酒生产管理规范》,但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通过。该标准规定对基酒入库、转移、勾兑过程进行记录,通过核查记录档案实现陈年酱香型白酒的认证和溯源。因为陈年酒的溯源一般都发生在产品销售后的2-3年内,所以规定实物档案保存时间应超过产品生产日期3年,由于文字档案更易于保存,规定其保存时间应超过产品生产日期10年。不管是基酒入库、转移、勾兑也好,成品酒的灌制、包装、封存也好,有了可追溯的档案管理体系,就能够保证瓶贮年份酒的真实性。

邹江鹏说,如果一旦按照四川的标准来执行,那么一些不太注重质量的企业必将处于淘汰的行列。例如:在配料表里面,如果是用了食用酒精,或者是串酒(酒糟加入食用酒精蒸馏后的产品)的企业,必须标明其使用的配料,这样对于企业的市场销售将极大不利。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我们白酒企业把好质量这一关,诚信酿酒。这对于贵州多数坚持传统酿造酱香型白酒的企业来说是好消息,而这个对于消费者来说,则是给予了大家一双慧眼,能够一眼识别是否纯粮酿造的好酒。

行业亟须年份酒执行标准

记者注意到,在第三十八条中,有“留存追溯、查验材料”8个字,表明了相关部门有权利对其生产年份酒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查验,生产企业有责任提供各种相关材料。这8个字无疑为执法提供了依据和措施,使得条例不至于终成一纸空文。

在国家酒类检验检测中心主任钟杰看来,未来的中国白酒,不同价位就应该执行不同的国家标准,将其标准明示消费者,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安安心心消费,这才是中国白酒的正道。

    关键词:酒类 管理条例 四川  来源:贵州都市报  吴淑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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