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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赴茅台调研 跟近期高端酒上涨有关?

2016-09-26 09:14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茅台集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9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一行到茅台集团就茅台酒市场营销政策、市场服务、产品创新、渠道引导和消费转型等内容进行调研。

在刚刚过去的中秋节销售旺季,五粮液泸州老窖等企业读旗下主打产品进行了价格调控,而茅台酒市场价格也是一路飞涨,且市场曾传闻茅台即将“提价”,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到茅台调研颇受关注。

茅台迎来了反垄断局:提到了“兼顾”

卢延纯的调研得到了茅台集团的重视,出席人员的名单颇值得玩味:茅台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刘汉林,茅台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茅台销售公司董事长王崇琳,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马玉鹏,以及茅台销售公司、酱香酒公司、法律知保处、财务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茅台集团有关的法务、销售等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而这些恰恰是以往“价格反垄断”最直接涉及的部门。

在这个时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高管一行到访茅台集团,且与企业法律、销售部门负责人座谈,或许与部分企业对旗下高端白酒价格调整以及近期高端白酒价格的上涨有些许关系。

8月30日,五粮液宣布:自2016年中秋节当天(即9月15日)起,五粮液核心产品52度五粮液新品出厂价调整为每瓶739元,单价上调60元;建议零售价为每瓶829元。同时,五粮液1618、低度五粮液系列等产品也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时出台调价措施。而此前,五粮液已经对出厂价进行了调整。9月3日,泸州老窖下发通知,自9月1日起,在四川区域内全面启动“国窖1573终端配额制”新模式,并通知称,从9月1日起,52度国窖1573一批价从640元提升至680元。

中秋节期间,高端白酒需求旺盛,价格也是一路飞涨。以茅台为例,曾有市场传闻茅台“提价”,媒体也爆出“下半年茅台酒供应不增量”、“茅台酒中秋节期间在不少地区涨到1000元以上”、“茅台酒中秋期间零售价上涨百元”等信息。在高端白酒价格一路看涨的情况下,作为国家主要的价格监督部门,发改委此次调研在情理之中。

那么双方又聊了什么呢?根据披露,会议期间,王崇琳就茅台如何加强对市场的精准指导及产品成本、市场渠道的拓展、消费转型升级、服务质量的提升、电商平台的打造等相关工作作了汇报。

而卢延纯一行就关于茅台酒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如何拓展海外市场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其中关于价格问题,则提问了茅台如何兼顾厂方、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而这恰恰是当前中国高端白酒供应体系下的一个最敏感的,又往往涉及到“垄断”的问题。

对于双方具体的问答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但茅台集团披露的信息显示,刘汉林在调研期间表示,公司将坚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形成茅台酒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同时做好茅台酒生产、打造好茅台品牌并讲好茅台故事。

李保芳:茅台价格多少,让市场说话!

其实,对于茅台如何兼顾厂方、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问题,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在9月9日茅台集团“借势内陆开放试验区,开创国酒茅台新辉煌”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已经足以说明茅台的态度:“茅台价格多少,让市场说话!”、“茅台支持经销商利润合理增长,价格合理回归。”

彼时,李保芳鲜见的直接向媒体回应了茅台酒的价格问题,在回应茅台是否会提价的时候,李保芳表示,“关于价格的问题,茅台今后绝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垄断,产品价格让市场说了算。要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茅台有责任也有义务和经销商很好的沟通,理性地对待价格问题就目前的情况看。目前,茅台高层和领导班子没有调价、特别是提价的意图,短期之内也不会考虑调整价格。目前茅台的出厂价格和终端价格,属于酒企、经销商和消费者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区间,这个区间在1000元上下,没有必要提。”

对于茅台的价格调整的必要条件,李保芳表示,茅台把价格调整的必要和原因,就看老百姓是否喝得起作为一个重要的检验标准。

而对于茅台与经销商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李保芳表示,从2012年开始,茅台价格出现大幅下降。这3年时间里,多数经销商微利经营,部分经销商甚至出现亏损。在这种情况下,今年茅台将与经销商共同努力,让其拥有合理利润,价格合理回归。“目前茅台的利润空间和效益较好。今年市场价格回归,经销商也有了效益。茅台支持经销商利润合理增长,价格合理回归。”李保芳指出。

涉嫌价格垄断,茅台、五粮液曾被罚

茅台酒作为高端白酒的标杆产品,其价格历来备受市场、政府的关注。2013年,茅台、五粮液就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则收到2.02亿的罚单。据了解,上述罚款金额占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改委的公告,两家企业因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考核奖惩等方式,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产品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因此对两家企业处以罚款。

但这次对茅台、五粮液的处罚也引起了法律界的争论。《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即纵向垄断范畴的转售价格维持(RPM),但茅台、五粮液的行为是否会破坏竞争的结论难以得出,企业与经销商签订的协议是自愿签订,与相关法条的处罚认定情形不符。也有分析人士指出,茅台和五粮液旗下核心产品属于奢侈品,实施一定的定价策略理所应当,且作为奢侈品,其涉嫌的“纵向垄断”,对竞争的抑制程度要比“横向垄断”轻得多,因此不应处以高额处罚。然而,最后茅台、五粮液都以全额缴纳罚款结束了这次垄断处罚事件。

业内人士指出,高端白酒的价格被白酒企业视为生命线,因此各大酒企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对高端白酒市场价格进行调控,企业在调控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有关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应合理的处理与经销商、消费者利益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正常可持续的产品市场秩序。

    关键词:国家发改委 茅台调研,高端酒上涨  来源:云酒头条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