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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制售假酒被公益公诉 如何才能不会买到假酒?

2018-06-06 09:56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假酒是行业的一大毒瘤,严重干扰了市场健康发展,随着白酒行业的复苏,关于制假售假的新闻也频见报端,难逃法网。然而由政府单位对于制假、售假人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在安徽却是头一回。

新《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法》立威,7人被公益公诉

据了解,2017年3月份以来,被告胡鹏飞组织胡亚男、高文秀、胡俊杰等人,通过低档白酒制造口子窖、古井贡、洋河等品牌假冒白酒,销售至合肥市漕冲市场从事酒类批发的卞仰和、陈斌夫妇,价值额度高达25万余元。被告卞仰和夫妇购买假酒后,销售给铜陵市从事酒类批发的徐四清。被告徐四清购得假酒后,在铜陵市场上对外销售。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赋予安徽省消保委公益诉讼的职责。因此铜陵郊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消保委发函,安徽省消保委对此表示同意并支持,并于近日在铜陵市郊区法院开庭,这也是安徽首起消费公益诉讼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要求7名被告:一是在省级以上媒体向购买、饮用过其生产、销售假酒的消费者赔礼道歉;二是7名被告承担销毁假酒的费用4000元。

7名被告对这一要求当庭表示接受,铜陵市郊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保护伞”

从2017年7月1日起,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我国开始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损害众多消费者权益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警示了犯罪分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行业专家表示,消费者对许多公益保护问题不够敏感,许多侵害公众权益的事件都没能提交到法庭。假酒案件通常涉及到的消费者比较广泛,但很多消费者在自己受到损失时,如果损失较小通常不会选择报警处理,这也造成了被侵权主体有很大的缺失,运用公益诉讼这一维权方式,可以有效弥补以往经济案件中消费者主动性不足的弊病,在给犯罪分子严惩的同时,强化宣导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有助于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假酒 徽酒  来源:酒食汇  
(责任编辑:程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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